放仓SO(报关单)的提单号真是正本提单号吗
在现实中,很多人想SO上的提单号,就应该是正本提单上的提单号。但是从出口的视角出发,SO上的提单号却并不一定是提单上的提单号,本文将逐个分析各种情况。
基本规定
根据报关单填制规范第十一条关于提运单号的规定,填报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,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单或运单号,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单或运单时,应分单填报。具体填报要求如下:
直接在进出境地或采用全国通关一体化
通关模式办理报关手续的
水路运输:
填报进出口提单号;如果有分提单的,填报进出口提单号+“*”+分提单号。
转关运输货物的报关单
在进口时
水路运输:
直转、中转填报提单号,提前报关免予填报。
在出时
水路运输:
直转、中转填报提单号,提前报关免予填报。
采用“集中申报”通关方式
办理报关手续的
报关单填报归并的集中申报清单的进出口起止日期〔按年(4位)月(2位)日(2位)年(4位)月(2位)日(2位)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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