报关单最全解析

1.海关编号:在报关单申报成功以后,在海关作业系统自动生成。海关编号后面的关区是指申报地关区。

2. 境内发货人:境内发货公司全称及税号。

3.境外收货人:公司全称

4.生产销售单位:境内生产或者销售公司全称及税号。

6.合同协议号:外贸合同号。

7.包装种类:如实申报,一旦货物查验,包装不匹配会影响货物通关。

8.随附单证及编号:按海关要求随附资料申报,正常是箱单发票提单.

9.标记唛码及备注:拼箱or整柜,以及箱号,其他信息各地要求不一。

10.出境关别:出口港所在地海关关区。

11.运输方式:货物进出口运输方式。

12.监管方式:一般贸易/市场采购/跨境电商等等。

13.贸易国(地区)

14.出口日期:船舶出港日期,正常申报时都不填。

15.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号:船名航次。

16.征免性质:常用的有一般征税、来料加工、进料加工、鼓励项目、科教用品等。

17.运抵国(地区):货物运抵地。

18.申报日期:货物的出口报关日期。

19.提运单号:出口货物提单号。

20.许可证号: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及其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进、出口货物许可证的编号。

21.指运港:指运港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。指运港不受中转影响。这点与装货港不同(装货港受中转的影响)。

22.备案号:报关单备案号为空是一些无需备案的普通货物;备案号不为空则需要进行备案的特殊货物。

24.离境口岸:离开国境内的口岸。

25.件数/毛重/净重:如实申报,要做到单单匹配(主单/分单/箱单,数据一致;这里是指一主一分)

26.成交方式:如实申报。

27.运费:成交方式为FOB,那么运费是不需要填写,如果是出口成交方式为CIF,那么运费按照实际金额填写即可

28.保费:默认保费按货值的千分之三。

29.杂费:按照港区要求申报。

30.项号:品名数量

31.商品编号:商品的HS CODE。

32.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:其中“4|3” 4代表品牌类型,3代表享惠情况。

33.数量及单位:按照HS编码规定的法定单位描述货物数量。

34.单价/总价/币制:如实申报,仔细确认币制是美金还是人民币。

35.原产国(地区):货物生产地。

36.最终目的国(地区):货物最后运往国,如果涉及转运货物是填最终运往国。

37.境内货源地:正常是生产企业所在地

38.征免:按需申报。

主要征免方式:照章征税、折半征税、全免、特案减免、随征免性质、保证金、保函。

监管方式、征免性质,征免三个栏位的填制存在对应的逻辑关系,常见的如下:

1.监管方式为“一般贸易”,则征免性质为“一般征税":征免为“照章征税或保证金、保函”

2.监管方式为"来料加工/进料对口”,则征免性质为“来料加工/进料加工”;征免为“全免";

3.监管方式为"来料/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”,则征免性质为“本栏位为空:征免为“全免”。

39.特殊关系确认:是或否

有下列八种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为买卖双方存在特殊关系,填报"是”, 反之则填报“否。

(一)买卖双方为同一家族成员的;

(二)买卖双方互为商业上的高级职员或者董事的:

(三)一方直接或者间接地受另一方控制的:

(四)买卖双方都直接或者间接地受第三方控制的:

(五)买卖双方共同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第三方的:

(六)一方直接或者间接地拥有、控制或者持有对方5%以上(含5%) 公开发行的有表决权

的股票或者股份的:

(七) -方是另一方的雇员、高级职员或者董事的;

(八)买卖双方是同一合伙的成员的。买卖双方在经营上相互有联系,-方是另一方的独家

代理、独家经销或者独家受让人,如果符合前款的规定,也应当视为存在特殊关系。

40.申报单位:报关行全称及税号


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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